9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32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474件(来电77件,来信397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44件。
经分析,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144件,湛江32件,惠州31件,梅州28件,河源22件,中山21件,深圳、茂名各20件,揭阳19件,佛山、阳江各18件,汕头、潮州各17件,江门、肇庆各13件,东莞12件,清远10件,云浮8件,珠海6件,韶关3件,汕尾2件。
截至9月28日,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25批共4357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922件、阶段性办结1175件、未办结1260件,责令整改3532家,立案处罚1065家,立案侦查22宗,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5人,约谈384人,问责7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5批257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10件、阶段性办结80件、未办结67件,责令整改91家,立案处罚33家,约谈17人,问责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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