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的D2GD202108280049号案件,主要反映中山市沙溪镇乐群村村民向镇信访部门反映农田堆放“垃圾”情况等问题。
接件后,沙溪镇高度重视村民反映情况,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 村民提及的地点位于乐群村“悦生围”农田,目前被中山市后花园农业观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花园公司)租用。村民提及的“垃圾”,主要有河泥,夹杂一小部分农业生产常见填料(砖块、水泥块)、种植生产用的薄膜及少量饮料塑料瓶,未发现大量垃圾、建筑废料等污染物质,周边稻田耕作层未发现堆填垃圾,无明显的近期挖掘或堆填痕迹。 为确保妥善处置河泥,避免可能产生的风险,8月29日上午,沙溪镇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堆放河泥采样检测分析,对现场开展留样取证。下一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沙溪镇立即对该地块堆填的河泥进行清理清运,并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复耕工作,目前已完成清运工作。 9月1日,由市政府副市长叶红光带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一行到沙溪开展现场调研及整改督导工作。现场地块已完成清运。为提醒保护环境,提醒企业规范管理固体废物,沙溪镇已在现场设置“严禁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固废、危险品”警示牌以及公布了相关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