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斗门区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反映广东省铸力铸材科技有限公司无证排污、废气直排以及“两高”项目等问题。斗门区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以生态环境、水务、井岸镇、斗门镇等部门为主的重点案件办理工作专班,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督查督办。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广东省铸力铸材科技有限公司老厂区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新青六路,新厂区位于斗门区斗门镇黄杨大道2010号,主要从事呋喃树脂、固化剂、酚醛树脂等铸造用化工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旧厂区正在生产,工厂生产车间、罐装车间及废桶清洗池等区域异味明显。经资料及现场核查,该企业老厂的排污许可证已于2019年8月到期,属于“无证排污”。
就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于2021年3月、7月对该企业的“未验先投”、及“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听证告知书》。根据文件要求,定于9月2日对该公司所涉案件进行逐一听证。
针对废气直排问题,工作专班立即联系监测单位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及厂界废气进行取样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同时,工作专班也前往该企业新厂区开展实地调研,详细查看了新厂区的环评报告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确认了新厂区尚未投产,暂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且不属于高能耗项目。
斗门区委副书记、区长韩云表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案件的查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要发挥部门合力,抓实生态环境工作;要坚决做到举一反三,把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立行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