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江门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3批第28号信访交办件。该案件主要反映台山市北陡镇“蟹劳”山上堆放垃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收到交办案件后,台山市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查,“蟹劳”山边露天堆放有15袋废弃物,约0.5吨,堆放面积约3平方米,废弃物下面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及渗滤液渗出的情况,未闻到有难闻的气味。据核查,2018年3月起,北陡镇大步头村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村民的生活垃圾投放于村中的垃圾桶,由第三方保洁公司进行收集,统一运至台山市下豆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经调查核实,在“蟹劳”山堆放的废弃物是村民按习俗将先人生前使用的物品打包运到该处丢弃。
调查组同时对“蟹劳”山及大步头村周边环境及农田进行勘察,未发现附近农田有受到污染的情况。经采样监测,在“蟹劳”山下游农田灌溉渠及农田采样的水质,均符合有关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规定的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北陡镇迅速对“蟹劳”山边堆放的废弃物进行清理,运往北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后,运到台山市下豆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经9月10日现场核实,“蟹劳”山边的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已清理干净。
下一步,台山市将继续加强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举一反三,加大对各镇(街)督导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全力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