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一批信访件26件(重点件1件),其中海珠区8件,荔湾区1件,天河区2件,白云区5件,黄埔区1件,番禺区3件,南沙区2件,增城区3件,市直部门1件。按污染类型分,交通项目7件、餐饮污染6件、工业污染3件、邻避问题2件、垃圾处理1件、自然资源1件、噪声及其他6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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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州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一批)
8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一批信访件26件(重点件1件),其中海珠区8件,荔湾区1件,天河区2件,白云区5件,黄埔区1件,番禺区3件,南沙区2件,增城区3件,市直部门1件。按污染类型分,交通项目7件、餐饮污染6件、工业污染3件、邻避问题2件、垃圾处理1件、自然资源1件、噪声及其他6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