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7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云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定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对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以及督察组9月5日莅云浮市开展下沉督察以来关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存量和新增重点,落实“四个第一时间”,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举一反三、深入查摆、查漏补缺,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力高效推进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整改落实工作。
第一时间交办案件,市信访案件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信访接收转办小组、案件审核督导小组等3个小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收到案件后迅速交办到属地政府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办理。第一时间落实领导包案,对交办的案件逐一落实市、县和市直责任单位领导包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荣春主动包案重点关注案件,市四套班子领导轮流包案,包案领导深入现场,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研判分析,亲自制定方案,亲自跟踪回访,全力推动案件化解。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已落实由相关市(县、区)党政领导一对一领办,全程跟踪,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第一时间开展实地督导,派出督导组到情况所在地进行现场调研、实地督导、调查核实,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发现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县(市、区)主要领导均能第一时间亲自带队到现场督导案件办理,包案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指导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案件审核督导小组及时督促指导属地、有关责任单位按时按质报送案件办理情况,并综合属地政府和市直责任单位案件办理情况,迅速报送查办结果,及时将案件有关情况转市宣传舆情组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云浮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10批31件,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及生态破坏等问题,其中来电14件,来信17件;列为重点关注举报件1件,交办督办案件0件。目前,已办结8件,其中阶段性办结5件,正在核实办理10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办理,未出现超时未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