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市在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紫金县一养猪场在禁养区内,存在偷排漏排污水到河中,猪臭味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重点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何国森批示,由副市长江海鹰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调查及开展相关处置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该案件主要反映“蓝塘镇大村村李某养猪场在紫金迎排石县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禁养区范围内,存在偷排漏排污水到河中,猪臭味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经核查,该养猪场位于蓝塘镇大村村,在紫金迎排石县级自然资源保护区内,属禁养区范围,于2020年8月开始养殖,建有猪舍3栋、沼气池1个,建筑面积约1752平方米。目前无存栏生猪,部分猪舍拆除后未进行复绿。
目前,该养猪场已全部拆除完毕,正在进行建筑垃圾清理和复绿。此外,紫金县林业局还对李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查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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