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研判会议,要求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的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工作,对回访办理结果不满意案件和重点信访案件要进一步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案结事了,提升兴宁市生态环境质量和治理水平。兴宁市领导骆小锐、刘东峰以及永和、罗岗、叶塘、径南等镇党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逐一分析研判了两宗中央督察组电话回访办理结果不满意案件和五宗重点信访案件,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办法和时间要求。洪国华就抓严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提出了七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的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聚所有力量,积极主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压实责任。要压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包案领导、工作专班、工作措施“三个到位”,提高环保案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三是依法依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遵守法律法规处理问题,督促涉及环保案件的企业做到依法经营,共同维护好生态环境;四是部门联动。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要加强研判,优化完善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提高报送材料的质量;五是沟通协调。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环保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问题的解释和化解工作;六是督查督办。“两办”和纪委要加强环保案件办理的跟踪督促,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七是案结事了。各级各部门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扎实细致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的办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