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空气质量日报通讯系统(即全省环保广域网络)建设工作已于今年一月顺利完成,空气质量日报自动发布系统软件经过修改,已经移植到广域网上运行,肇庆市环境监测站、信息中心积极配合省的工作,率先使用广域网络上报空气质量日报数据,为各市树立了榜样。空气质量日报通讯系统项目已于2002年6月通过了专家的评审验收,完全能满足目前我省空气质量日报工作和环保政务信息的需要。
现就有关使用环保广域网帧中继专线报送空气质量日报数据通知如下:
1、各市环境信息中心或环保局信息主管部门是当地网络管理、技术支持服务责任单位,应做好各自市局、监测站等单位接入全省环保广域网的技术支持服务以及网络管理工作,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使空气质量日报等信息能上网传输、发布。
2、使用环保广域网帧中继专线报送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工作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原拨号线路将于7月31日后停止使用,凡不按要求使用广域网上报数据的城市将停止租用帧中继线路,直至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经省信息中心检查通过后再开通帧中继专线。
3、按计划今年内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的城市,请在报送空气质量日报前一个月,向省信息中心申请开通帧中继专线,接入全省环保广域网络。
4、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东莞、湛江、惠州、顺德、南海市在环保广域网接入地建有局域网或已完成网络布线,应按照省分配的IP地址和其它技术要求调整网络设置,或通过安装代理服务器、防火墙等方式,使网络用户能方便地接入全省环保广域网络,空气质量日报数据能上网传输。
5、广州、汕头、佛山、肇庆、惠州、中山市监测站、环保局等单位不在同一地点办公,各单位之间没有联网的,应在广域网接入地安装拨号电话线路,使其它单位可通过拨号到当地路由器接入全省环保广域网络。
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全省环保广域网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各市环境信息中心或环境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当地的网络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省环境信息中心将对网络的运行、管理作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省环保广域网上公布。请各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如需要技术咨询或服务,请及时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省环境信息中心联系,共同做好网络的管理维护和保证空气质量日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区宇波 电话:020-83546485-101
省环境信息中心: 苏 闯 电话:020-83566707
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二OO二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 环保 信息 广域网 空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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