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省局各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
定于2004年5月24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召开全省环保局长座谈会。会议主要内容:部署环保执法年工作,贯彻《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4年5月24日,23日下午报到。会期一天。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枫丹白鹭酒店。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局长、分管环保执法工作的处(科)长;
2、省局领导,各处室和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保监测中心站、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省环保宣教中心主要负责人;
3、《环境》杂志、珠江环境报各一名记者。
三、要求
1、会议回执请于2004年5月17日前传真到省局办公室;
2、各市限带一名司机。
联系人及电话:
省 环 保 局:邹运良(020)87535678 1360278****
梁惠容(020)87531758 1350305****
传 真:(020)87531752
佛山市环保局:苏建园(0757)83367723 1392990****
枫丹白鹭酒店:杜小姐(0757)85232288—8086 82895710
附件:1.全省环保局长座谈会回执
2.交通线路图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珠江环境报。
关于召开全省环保局长座谈会的通知(粤环会〔200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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