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重点支流水质监测点位的请示》(深环〔2004〕3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沙湾河水已于2003年底全部截排到深圳水库外,不再影响深圳水库水质,继续作为东深供水工程重点支流进行监测意义不大,同意从2004年起取消进入沙湾河的李朗河、六约深坑两个支流的监测点位。
二、其余5个影响东深供水工程水质的重点支流及主要排污口(鹅公岭河、水贝河、新木村污水口、观澜河和梧桐山水)测点继续保留,并严格按《东深供水工程重点支流及主要排污口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粤环〔2000〕62号文)规定实施监测,定期将数据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监测 点位 复函
抄送: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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