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现将《全省环保广域网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大力支持,按照全省环保广域网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尽快落实资金、采购设备,实现和省环保局网络的互联互通。
附件:全省环保广域网络建设工作计划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网络 建设 计划 通知
全省环保广域网络建设工作计划
全省环保广域网是我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网络平台,是环境信息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经省信息产业厅批复同意,省环保局将利用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全省环保广域网络。全省环保广域网是连接省、市、县(区)环保局及直属单位的部门广域网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分步实现全省环保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环境监测、排污费征收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源在线监测等业务系统上网运行。
经过多次与广东省信息中心协商,根据我省地市级环保系统的具体情况、省环保局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全省环保广域网络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 广州、深圳、中山、梅州、佛山、东莞、江门、惠州、茂名、河源、韶关、汕头十二个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已经接入省电子政务平台,须按照省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技术规范、全省环保广域网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在九月份前完成设备的采购工作,实现和省环保局联网。
二、 暂时未接入省电子政务平台的珠海、清远、云浮、肇庆、湛江、阳江、揭阳、汕尾、潮州9个市环保局,应积极与当地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争取由市政府统一安排接入电子政务平台。各市应在十月份前接入电子政务平台、完成设备的采购,实现和省环保局联网。
三、 在十月份前确实有困难,不能接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城市环保局,须按照全省环保广域网建设技术方案的要求,先通过国际互联网(ADSL上网)方式建立VPN实现和省环保局联网,待市环保局接入电子政务平台后,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和省环保局联网。
四、 部分城市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自动监测站等单位和市环保局不在同一地址,没有和市环保局联网,而他们需要和省环保局联网,上报空气日报、水质监测、排污费征收等数据。这部分单位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ADSL上网)建立VPN实现和省环保局联网。
五、 广东省信息中心和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将于八月底到各市进行网络设备的安装和联网技术支持服务,原环保广域网帧中继线路将于8月份停止租用。
根据全省环保网络分级建设的原则,各市环保系统网络建设由各市环保局负责,设备由各市自行采购。由于不同品牌的设备之间不能正常建立VPN连接,本次网络建设中,各市应按照广东省信息中心的推荐采购网络设备,使用和省环保局同一品牌的产品,以保证网络的互联互通。
联系人:苏 闯 电话:020-87532189
附件:广东省环保广域网络建设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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