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局和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环保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的通知》(粤环〔2004〕141号)要求,我局与省财政厅将于2005年1月10日至12号赴你市对省级环保补助资金安排的重点项目进行抽查。请通知有关市县及项目单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届时交检查组。检查项目附后。详细行程另行通知。
附件:省级环保补助资金检查项目安排
二○○五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李国兆,电话:020-87531873)
主题词:环保 资金 项目 检查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1月7日印发
(附件请到机要室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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