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9日,我局主持召开了广州相邻地区跨界水污染整治协调会。会上各市交流了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体会,讨论了协同行动工作方案。现将修改后的《广州相邻地区跨界水污染整治协同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实施情况请及时向省珠办报告。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 整治 通知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7日印发
广州相邻地区跨界水污染整治协同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的
近年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关注我省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了综合整治珠江和实施治污保洁工程的重大决策,有力推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要实现珠江综合整治 “三年不黑不臭”的目标。根据目标要求,各地饮用水源要达到功能目标要求,75%以上国控、省控、跨市断面水质要达到功能目标,主要流经城市河段基本消除黑臭。广州饮用水源水质改善与否,关系到广州乃至全省能否实现“三年不黑不臭”目标。另外,广州市饮用水源水质较差,长期达标率偏低,已经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的极大关注。
为了实现“三年不黑不臭”目标,促进广州相邻地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域环境整治效益,共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达到共同发展目的,我局拟组织开展广州相邻地区跨界水污染整治协同行动。为使协同行动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整治非法排污为突破口,推进跨界相邻区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重点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
三、重点区域
广州、佛山、清远、惠州相邻地区;东江北干流沿岸区域;以及大燕河、流溪河、西南涌、芦苞涌、白泥河沿岸区域。
四、主要任务
1、相邻地区水污染源一定要达标排放;建设项目要按《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坚决取缔“15小”,严防死灰复燃。
2、经批准的畜禽养殖场要达标排放,进一步清理禁养区内分散、小型养殖场,并做好回顾性检查。
3、督促基层政府做好江河两岸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4、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筑、严厉打击非法排污。
5、广州市重点检查流溪河沿岸和新塘漂染群的污染情况。
6、东莞市重点检查沿东江北干流几个镇污染源情况。
7、清远市重点检查石角镇电镀群的污染治理情况。
8、佛山市重点加强大塘工业园建设项目管理,并注意与广州的沟通。
9、惠州市重点检查龙门河下游以及博罗石湾镇工业区的污染源情况。
五、组织与行动方式
联合行动由省环保局牵头,相关市环保局配合,共同协商,相互支持。
采取自查自纠,联合检查,协调督查、稽查相结合方式。
各地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拟定具体行动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行动情况及时报告省环保局;省环保局视情况,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并协调督查、稽查。视情邀请监察部门参与。
六、时间安排
协同行动时间5-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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