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几年来,各地在中、高考期间坚持开展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效,受到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好评。2004 年中、高考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复习和考试环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对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认识,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措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
二、各地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 〕 210 号)的规定,采取有力的控制措施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管理。各级环境监察队伍对群众的反映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重点地区、重点污染源进行全方位监控。
三、请各地级市以上环保局将书面总结报告于7 月 1 日前报省环保局。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孔庆安,电话:020-87532100 ,传真: 020-87531752 )
主题词:环保 噪声 污染控制 通知
抄送:省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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