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定于2003 年 12 月 16 日 —19 日在广州市举办 “ 全国环保系统档案管理业务研讨暨培训班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单位派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2、培训时间和地点请按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函〔 2003 〕 613 号通知要求办理;
3、于 12 月 12 日 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华南环科所。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环保系统档案管理业务研讨暨培训班的通知
二 ○○ 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档案 培训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3 年
12月 11 日 印发
(附件请到省局机要室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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