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经营危险废物上岗证》,方可从事该项工作。为此,我局决定举办“广东省第二期经营危险废物上岗培训班”,并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发放《经营危险废物上岗证》。请各市、县环保局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环保部门的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讲解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设施规划和相关标准,特别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污染物控制标准等;
2、介绍国内外危险废物管理经验及处理处置技术,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定等;
3、参观学习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兴丰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培训时间: 2003 年 10 月 8-10 日。
报到时间:2003 年 10 月 8 日下午 2:30-5:00 ;
报到地点:广州广汕公路燕岭路29 号燕岭大厦(天河客运站附近,广州火车站乘 257 路公交车到燕岭大厦站下车,广州火车东站乘 235 路公交车燕侨企业下车)。
三、注意事项:
1、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已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准备申领许可证的单位)选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各市、县环保部门的固体废物管理人员也应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收费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人员:1200 元 / 人(含食宿费、培训及资料费);
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人员:750 元 / 人(只收食宿费)。
3、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组织将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回执)连同小一寸的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与姓名)汇总后于 9 月 20 日前报省环保局污控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35 号,邮政编码: 510045 )。
省环保局联系人:李亚南 邓智明
电话:020-83559163 83563197
广州市天河燕岭大厦联系人 郭慧利 刘杰
联系电话:020-37232288 37232038 转。
附件:培训回执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培训 通知
附件
培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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