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广东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财政厅积极支持下,省级设立了环保专项、水污染防治专项等资金。省级的环保资金主要补助列入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重点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用于解决我省环境保护存在的重点问题,并取得良好的效益。从加强省级的资金综合调配管理考虑,不宜专门设立“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但目前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相对于全省近期水污染治理所需数百亿元投入太少,难于满足污染治理需求。因此,建议考虑代表们的建议,在目前资金额度基础上,每年再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2亿元用于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和山区水污染防治。
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管理必须走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的路。各级政府应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的积极参与,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污水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三、为了加快我省城镇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对符合省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材料要求的项目,省将视财力情况,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助。
二○○四年八月九日
(联系人:李国兆,联系电话:8753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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