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关于请推荐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备选企业的通知》(环控函〔2004 〕 7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从化工、造纸、电镀、印染、制药、酿造等行业中推荐 2-3 家(广州市推荐 3-4 家)有清洁生产潜力的企业( 列入 2004 年广东省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可优先考虑,见粤环〔 2004 〕 113 号)为我省上报的备选企业,每个企业需填写二份申请表,并附注当地市环保局推荐意见,推荐材料请于 9 月 6 日前报(送)省环保局科技处。
联系人:陈雪英
电 话: 020-87531716
传 真: 020-87531701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清洁生产 合作计划 示范 企业 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