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 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工作, 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列入了我国最高决策层的议事日程。 胡锦涛总书记在 2003 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
国家环保总局大力倡导循环经济,早在 1999 年就开始研究和借鉴国际上发展生态工业、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做法,并通过推动清洁生产、建立生态工业园、建设循环经济型社会等多种模式,率先在全国范围内,从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次进行了循环经济理论的探索和实践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我省也同全国其它省市一样,正在掀起一场发展循环经济的新热潮。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循环经济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扶持我省循环经济建设的技术经济政策,省环保局拟对全省的情况进行调研和总结。为配合本次任务,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筛选本地循环经济建设的典型材料。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循环经济的范畴
循环经济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与传统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不同,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系统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流程,使物质和能量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环境的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经济的生态化转型。循环经济在实践中,一般包括三个不同而又有序衔接的层面:
1、企业层面上的小循环,即 在企业内部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废料回收生产技术和推行污染排放的生产全过程控制,全面建立节能、节水、降耗的现代化新型工艺, 将单位产品的各项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限定在先进标准许可的范围之内;
2、区域层面上的中循环,即工业园区按照生态产业链发展的要求,将一系列彼此关联的生态产业链组合在一起, 把不同的工厂联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得这家工厂的废气、废热、废水、废物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 通过企业和产业间的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减少或杜绝废弃物的排放。 这种生态链甚至可以扩大到包括工业、农业和畜牧业在内的不同产业领域 ;
3、社会层面上的大循环,即整个国家和社会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制定相关法律,制定各种规则,实现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资源循环、环境净化。
二、上报材料的组织编写
1、企业层面:包括各类工业企业、农业种养殖企业、服务业企业以及废物回收利用、资源再生、节能降耗、中水回用、焚烧发电企业等循环经济的材料,由当地环保部门组织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编写,每个企业提交 1 份上报材料;
2、园区层面:包括各类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生态农业园区、废物回收利用园区及其它类别园区的循环经济材料,由当地环保部门组织若干已具有较好生态工业雏形或初步建立生态农业链的园区编写,每个园区提交 1 份上报材料;
3、社会层面:由当地环保部门汇总。各地级以上市要总结各地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主要做法 、措施、取得的成效 以及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等。 每个地级以上市提交 1 份上报材料。
三、上报要求
1、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按上述要求编写上报材料,附上企业和园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
2、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于 10 月 25 前将本市有关材料收齐后,以文件形式上报省环保局科技处,并同时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发送至 wangdali@gdepb.gov.cn 。
联系 人: 省环保局科技处 王大力
联系电话:020 — 87531721 传真: 020 — 87531701
邮 编: 510630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 213 号省环保局科技处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循环经济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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