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05〕104号
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核定2006年进口废五金
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核定200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05〕10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我省今年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的现场考核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按照《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保验收考核评估标准》(环函〔2004〕344号)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内的2005年定点单位和园区内新增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并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环保局汇总审核,逾期我局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定点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对部分定点单位进行现场抽查,考核结果在省环保局网站公示后报总局审批。
三、对在审核及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我局将报请总局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核定200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05〕107号)
2.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保验收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3.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申请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魏育逢,联系电话:020-87532236)
主题词:环保 进口废物 定点 考核 通知
附件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5〕107号
关于核定200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
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规范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加工利用单位的管理,现将200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核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按照《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保验收考核评估标准》(环函〔2004〕344号)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内的2005年定点单位和园区内新增企业进行考核,并按程序将考核通过的2006年定点单位名单在本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请各单位于2005年12月1日前将考核确定的2006年定点单位名单及其相关材料(见附件)报送我局审批。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或未通过公示的,不得报送我局。
二、要严格对定点单位进行考核把关。总局将组织对定点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定点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对在审核及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我局将按规定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严肃查处。
三、除经我局认可的进口废物加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内的定点单位可以增加外,我局不受理各地报送的园区外新增定点单位的申请材料。
四、经总局审核通过的2006年定点单位名单,将按程序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废物进口登记中心网站公示5天后,按程序予以公告确认。
五、2006年定点企业核定工作的受理日期截至2005年12月1日,逾期我局不再受理。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污控 核定 定点 通知
附件二
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
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保验收考核评估标准
(试行)
企业名称 序号 电话
序号 |
考核评估项目 |
标准 分数 |
评分办法 |
评估 得分 | |
1 |
废物 管理 档案 情况 (14分) |
企业建设和经营的各类基础材料,包括进口废物和产品、人员、机械设备及消防、环保、海关、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审批等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专人保管。材料包括: |
2 |
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得1分,建立档案库和专人保管得1分。发现弄虚作假,记录在案,作为以后处罚的依据 |
|
(1)企业建设有关材料情况:可研报告、土地使用证书、厂区与厂房设计图、平面布置图等 |
2 |
有可研报告和土地使用证得1分,有设计图得1分 |
| ||
(2)原料(进口废物)、产品和不可利用废物情况:每批次通过电脑自动称重记录汇总,按时间(每月)先后顺序归类整理,建立包含废物种类和重量的详细档案 |
2 |
有电脑记录得1分;随机抽查一个月的档案,没有发现两处以上的错误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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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和机械情况: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明细表,废物加工机械和装卸机械设备情况明细表 |
2 |
人员明细表与工资单一一对应得1分,机械设备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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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环保、海关、工商、税务有关情况:消防意见书,环评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及不可利用废物的流向合同和每次记录,海关税单、报关单及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海关检核销登记记录,有效的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正本与副本。 |
4 |
5个部门材料分类存档,不分类或每少一个部门材料扣1分,扣完为止 |
| ||
(5)企业与国外供货商签定的进口废物合同一览表 |
2 |
有合法合同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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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现场 检查 进口 废物 的原 料、产 品与 不可 利用 废物 有关 情况 (23分) |
1、每批(次)废物由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废物检验合格证明 |
2 |
证明材料不齐扣1分,无证明材料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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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检查进口废物,没有发现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不允许进口的电子电器 |
2 |
发现有意进口其中之一的任何一种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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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库存原料、产品和不可利用废物重量之和不低于申请批文的批准数量3% |
4 |
发现废物和产品总量少于批准数量1%或工厂生产不正常,必须扣完4分,并记录在案 |
| ||
4、露天堆放的原料必须有塑料薄膜覆盖,不可利用废物进仓库堆放 |
2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原料不露天堆放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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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废物原料整齐分类堆放,有清晰标示牌 |
2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6、必须配备量程30吨以上的电子地磅,并与电脑联网,每批次进口废物进出厂房必须详细记录,并打印 |
8 |
有与电脑联网的电子地磅得3分,记录不清楚扣4分 |
| ||
7、每批次产品和不可利用废物通过称重,自动打印,并有详细的记录,其去向必须与合法单位签定合同 |
2 |
有称重得1分,有合同得1分 |
| ||
8、废物拆解工作不得露天进行 |
1 |
发现露天拆解不得分 |
| ||
3 |
生产厂区情况(18分) |
1、厂址经环评论证,选址合理 |
2 |
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报批验收不通过,并记录在案,不得分 |
|
2、厂区布局合理,厂容厂貌整洁,整齐有序;厂办公楼必须是永久建筑,不得为临时建筑。厂房为4米以上的钢架或混凝土结构或砖木结构,厂房面积不少于厂区面积25% |
3 |
发现为临时建筑扣2分,厂房面积少于厂区面积25%扣1分 |
| ||
3、各车间必须有平面布置图,图纸必须是电脑制图,不是草图 |
1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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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厂门口必须悬挂规范的厂牌,所有车间分为原料车间、加工车间、成品或半成品车间、不可利用废物车间,各车间必须有规范标示牌 |
2 |
有厂牌和标示牌的得1分,有分区(车间)得1分 |
| ||
5、所有车间必须防风、防雨、防火,经消防部门验收,达到有关标准 |
2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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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厂区面积与进口量相适应,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厂区面积为围墙内实测面积,国土证标明的面积可作参考 |
6 |
低于8000平方米的扣6分,少于6000平方米验收不通过 |
| ||
7、厂区空地可满足货柜车掉头和装卸货物 |
1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8、拆解场地硬底化,无明显破损现象;围墙完好,围墙周边无明显污染迹象 |
1 |
有部分拆解场地未硬底化或围墙未全部围住分别扣0.5分 |
| ||
4 |
管理人员和工人基本情况 (9分) |
1、技术工人必须有劳动等部门培训的上岗证或本单位的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教材等) |
2 |
有上岗证得1分,有培训计划得1分 |
|
2、计算每个熟练工人每天拆解某种特定废物最大量,作为核定批文批准数量的参考依据,批准量每万吨废五金的操作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0人 |
4 |
核查工资单等记录,每万吨进口废物工作人员人数少于60人扣3分 |
| ||
3、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有工资单或花名册及签字记录,现场工人人数不少于30人 |
3 |
清点工厂现场总人数,少于30人不得分,并记录在案,重点管理 |
| ||
5 |
机械设备拥有情况(9分) |
1、加工技术比较先进,设备较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进口废电线电缆的必须有铜米机等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并核定每天最大加工量 |
5 |
有正常运行的铜米机或自动切割分选设备等得3分,设备多酌情加分 |
|
2、简易拆解必须核定每天最大量,装卸设备不能作为核定批准数量的依据,批准量大于一万吨废五金的剥线机等拆解机械数量不得少于30台,拆解机械完好率大于90% |
4 |
拆解机械数量少于30台的扣3分,完好率小于90%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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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情况(8分) |
1、企业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
2 |
少于5人扣2分,并记录在案 |
|
2、财务制度健全,各种帐目清楚 |
2 |
不能提供全年纳税单据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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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责任制度、工作守则、操作规程、考勤制度、安全制度等,必须在办公室或车间显眼处悬挂整齐 |
2 |
未在办公室悬挂管理制度的扣1分,未在车间悬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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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商、税务、环保证件必须是原件,经营期和经营范围有效;有关证照整齐有序在办公室悬挂 |
2 |
无效证件或未发现证件悬挂扣2分,并记录在案,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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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保管理措施(19分) |
1、厂区环境整洁,无露天焚烧迹象 |
2 |
未符合其中要求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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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区铺设集雨沟或排水沟,排放的废气、废水集中收集 |
2 |
未符合其中要求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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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并经设区的市环保局验收。有专人负责设施管理 |
5 |
有处理设施得3分,现场询问管理人员,了解环保情况,回答较好得2分 |
| ||
4、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必须建专门仓库贮存;仓库地面面积不少于10 平方米 |
3 |
建有专门仓库得2分,仓库地面面积少于10 平方米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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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收集,必须签定有效合同,每次流向登记清楚,未发现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 |
5 |
有合同得2分,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扣2分,登记不清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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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有出现群众污染投诉或发生污染事故 |
2 |
现场询问附近居民,发现一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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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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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位于进口废物加工园区内的企业,若园区有统一的电子地磅、废水处理设施并对不可利用的废物进行统一管理的,考核标准中涉及的项目可视为达标。
附件三
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
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申请表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公章):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性质: 固定资产: 工商行政或其他部门批准经营证名称和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 |||||||||||||||||||
企业加工利用地点、设施和能力: 1、加工地点: 2、厂区面积: 3、厂房面积: 4、职工人数: 5、主要加工设施情况: | |||||||||||||||||||
设施名称 |
数量(台) |
单台设备加工能力(吨/年) |
合计(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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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 | |||||||||||||||||||
二、进口第七类废物退运情况及原因:本年度是否曾被海关退运 是 否 报关使用证书号 进口货物详细名称 退运原因 | |||||||||||||||||||
三、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是否发生环境违法事件或事故 是 否 发生原因和处理结果 | |||||||||||||||||||
四、上一年度批准证书及实际进口数量: | |||||||||||||||||||
批准 证书号 |
批准进口数量(吨) |
实际进口数量(吨) | |||||||||||||||||
废电机 |
废电线电缆 |
废五金电器 |
废电机 |
废电线电缆 |
废五金电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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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年度申请进口量及口岸 | |||||||||||||||||||
申请进口总量(吨): |
申请进口口岸 | ||||||||||||||||||
废电机 |
废电线电缆 |
废五金电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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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可利用残余物的处置方法、去向 | |||||||||||||||||||
七、废物进口、加工利用过程存在问题及相应意见、建议 | |||||||||||||||||||
八、企业年度总结(进口经营、废物处置台帐、有无违规记录、污染防治及管理等情况) | |||||||||||||||||||
九、考核分数: 分 | |||||||||||||||||||
考核项目 |
档案管理 |
现场情况 |
厂区情况 |
人员情况 |
设备情况 |
管理制度 |
环保措施 | ||||||||||||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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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省级环保局审查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填表人: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