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省政府2000年颁发了《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各项目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除个别项目的完成期限为2010年,绝大部分项目要求完成的期限为2005年。为了及时将《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完成情况上报省人民政府,请对《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将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和《蓝天工程计划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1)、《蓝天工程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于2005年12月30日前报省环保局。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的报告材料应包括本地区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治理状况、烟气脱硫工程进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情况、清洁燃料使用情况、大气环境监测子站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建设情况、《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省粤电资产经营集团公司报告材料应包括烟气脱硫工程计划进展、电厂清洁燃料使用情况、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建设情况、《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联 系 人:省环保局污控处张瑞凤
电 话:020-87532080
电子邮箱:zhangruifeng@gdepb.gov.cn
附件:1.蓝天工程计划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
2.蓝天工程计划项目信息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蓝天工程△ 进展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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