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2月26—27日在广州市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处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通报》;
3、研究部署做好污染防范和应急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
二、会议时间:2005年12月27日。
三、报到时间:2005年12月26日下午。
四、参加会议人员:各地级以上市分管局领导、环境监察支队长和监测站站长。
五、会议地点:广州市广武酒店(天河路603号)
六、会后继续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培训班暨环境监察支队长座谈会议。
七、请将各地级以上市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22日下班前报省环保局办公室。
附件:全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会议回执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会议专用章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张作帆,联系电话:020-87537859,1379438****,传 真:020-8753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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