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05〕118号
关于开展省内环评单位环评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省内各环评单位,省环境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单位环评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我局将组织对省内各环评单位进行检查。其中由我局组织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05年12月下旬和2006年1月份分别对省环保局直属环评单位以及甲级单位环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委托省环境技术中心会同地方环保部门于2006年1月份对各乙级环评单位进行抽查。请各环评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于2005年12月26日前报送监督处。自查报告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最近一次换证以来的环评工作成绩(含业绩清单)、存在的问题,拟采取进一步提高环评质量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唐天征,联系电话:020-87531919)
主题词:环保 环评 检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