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粤环〔2005〕145号
关于加强北江流域水质监测监控
确保饮水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近日来,北江韶关段出现镉超标现象,12月15日高桥断面镉超标近10倍,严重威胁下游饮用水源安全。这是韶关冶炼厂在设备检修期间超标排放含镉废水所致,是一起由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导致的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连续作出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制止韶关冶炼厂超标排污,并依法追究责任,切实加强水源监测,千方百计消除污染。
目前,省有关部门以及韶关市、清远市、英德市正在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污染源,积极监控污染趋势,减轻污染危害,保障供水安全。为配合省政府实施的各项应急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北江镉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做好监测工作。各地环境监测部门必须按确定的断面,统一的时间,加大采样频率以及监测项目,确保掌握污染团移动的动态,及时提供数据供政府决策。
二、严密监控污染源。各地环保部门立即对沿江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污染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查处违法企业,对“十五小”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超标排污的企业必须依法停产治理或关闭。
三、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各地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尤其是当沿江各地饮用水源出现水质超标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