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7〕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我厅组织编写了《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印发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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