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兴域铝业有限公司2017年环境信用修复的公示
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要求,清远市兴域铝业有限公司向我厅申请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将其2017年环境信用修复评定上调一个等级,由“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修复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根据原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初审意见和我厅现场核查情况,认为该公司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拟同意将其环境信用修复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境信用修复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19年4月29日至5月5日(七天)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 话:020-85513795
传 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执法处值班人员(邮编51063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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