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二噁英样品分析分包
二、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1
三、公告地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https://gdee.gd.gov.cn/)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电子扫描件(或三证合一执照) (原件核查);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核查);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核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电子扫描件(原件核查);
(5)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并列出各类样品分析单价(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四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采购联系人提交资料。经过供应商资格预审后,通过预审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纸质版资料一式四份,本单位将进行评审,选出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采购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28368575
邮箱: 563302918@qq.com
投诉电话: 28368508
附件: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二噁英样品分析分包项目需求
发布人: 应急与污染源监测科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二噁英样品分析分包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污染源废气样品二噁英分析,29个样品。
二、项目要求
1、分析方法要求
污染源废气样品二噁英分析方法为HJ 77.2-2008,分析过程需严格按照标准方法要求开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项目组织和人员要求
(1)投标方的实验室必须通过计量认证,能够出具二噁英监测CMA报告:
(2)监测取得的全部数据及出具的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3)分析人员持有二噁英分析上岗证:
(4)分析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通过计量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5)样品分析过程需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和考核;
(6)承诺遵守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规定,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3、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合同签订后7日内(日历日, 下同),乙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供甲方审核确认:
第二阶段:甲方向乙方提交样品后,乙方须于30日内提交分析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报告、原始数据和谱图,供甲方审核确认。
4、验收要求
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时,需提交样品分析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报告、原始数据和谱图的纸质和电子版,以及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