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我厅起草了《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10日
通信地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收),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政编码:510630
附件1: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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