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搬迁设备
二、公告地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通知公告栏)(https://gdee.gd.gov.cn/)
三、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止
四、项目采购需求:见附件
五、最高限价:7万元
六、进度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迁移。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八、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电子扫描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原件核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核查);
3.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并列出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列出明细报价,报价单需盖章确认。
4.如报价单内未尽事宜可另附说明。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采购联系人提交资料。
十、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4909902 1360248****
邮箱:gdhy98@126.com
投诉电话:28368508
发布人:海洋中心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搬迁设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需要从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东涌段4号搬迁至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二、项目要求
1.服务要求
仪器搬迁要求:搬迁分为Ⅰ、Ⅱ、Ⅲ级,Ⅰ级指拆卸、安装外,设备拆卸前需进行物品测试,由采购人确认仪器设备原有状态;搬迁到位调试完成后,再次进行物品测试,由采购人确认搬迁后的仪器设备状态不低于拆机前的状态。典型如色谱、光谱、质谱、电镜、核磁等精密分析设备;Ⅱ级指除拆卸、安装外,设备搬迁前、后仅需要通电测试,通电正常即可正常工作的仪器及设备,典型如电子天平、离心机、箱体设备、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等辅助型设备;Ⅲ级指需要进行特殊拆卸安装流程,运用特殊设备工具才能完成的迁移物品,如重型设备等。或者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如危险气体、易燃易爆和易制毒试剂、有特殊保温要求的试剂等。
搬迁设备清单包含:需要搬迁的设备《搬迁设备清单》。
2.管理要求
2.1实施场地交付:项目场地可交付供应商实施,实施范围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供应商实施安排的项目实施范围,应严格依照采购人交付图纸执行。
2.2作业条件:供应商须确保所派遣全部迁移相关工作人员只在指定项目实施场地活动,不得进入其它楼层正常办公区域,不对正常办公进行干扰,办公现场须建立明确规范的指引与说明(提供项目现场指引与说明材料)。
2.3人员着装:供应商派遣迁移人员需统一着装,未统一着装人员不得进入项目实施场地。
2.4安全注意事项:
(a)供应商需有科学、健全的搬运安全制度和措施;
(b)负责安全、照章搬运,建立保证人身、搬运车辆和财物安全的方案;
(c)做好搬运物品的保护,轻拿、轻放、轻拆、轻装、轻摆,做好物品固定和隔离;
(d)供应商驾驶员必须严格控制车速,平稳行车,避免运输物品的损坏和丢失;
(e)供应商必须做好防雨、防水、防火、防压、防震和防撞措施;
(f)供应商派遣项目人员不得在项目实施场地发生抽烟、喝酒、大声喧哗等不适当行为;
(g)供应商对所派遣项目人员做好安全教育,提供工伤意外保险,项目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的服务协议及保险证明方可入场。
3.技术要求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项目情况及新实验室装修规划图,并对采购人新址和旧址进行勘察基础上提供详细的书面规划方案,指定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3.1迁移前规划
3.2搬迁流程方案及各阶段时间节点;
3.3车辆运输及工具配置方案;
3.4路线规划方案;
3.5仪器迁移顺序及定位规划方案;
3.6人员配置方案及相关专业资质提供;
3.7大型分析仪器(光谱、色谱、质谱类)安装条件说明书;
3.8各类专业表格:场地确认、仪器状态确认、装箱单等;
3.9风险控制与人、机保障措施;
3.10迁进实验室环境评价
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迁进实验室装修完成后,使用经国家认可的计量认证机构计量认证过的专业测量仪器(须提供该专业测量仪器的计量校准证书)对采购人实验室环境(包含但不限于供电、供水、供气、通风)进行评价,确保迁进实验室状况达到仪器使用标准,并对不达标情况提供整改建议书。
3.11迁移前状态确认
供应商在仪器搬迁前需对采购人迁移清单中的全部仪器进行性能状态确认,对分析仪器进行指标测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确认后,填写设备状态确认单。
3.12仪器拆机
(a)仪器状态确认后,供应商需指定专业仪器工程师负责对全部待迁仪器拆装工作,I级搬迁须提供原厂或具有原厂培训资质工程师进行搬迁,II级搬迁须提供专业工程师进行搬迁。
(b)采购人搬迁物品所用的拆装箱、样品冷存设备由供应商提供。
3.13仪器包装
供应商需对全部待迁仪器进行包装保护,确保仪器在运输过程中不因未包装引起破损及刮擦。包装材料选用环保可回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弹性材料、防震材料、膜材料、纸箱、各类包装带及胶带。仪器包装外需张贴物品标识单,对需装箱物品,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填写装箱单及装箱统计表。
3.14仪器运输
(a)运输车辆为符合交通管理条例的货物运输车辆,需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并具有搬运资质、通行许可、保险有效、年检合格;
(b)根据仪器搬运的要求,如:防水、防震、防倾斜等,运输车辆必须随带防雨、固定、填充物及隔离器材等;
(c)仪器在车厢需摆放合理,全部仪器单层放置,不得堆叠;
(d)运输车辆必须由供应商及采购人同时派人押运;
(e)供应商可采用拖车,液压车、移动平台车、叉车、吊车等辅助运输,所有运输工具做减震防护处理。对可能需要用到的各种特种设备,由供应商安排提供,所有现场作业需用到的特种设备须保证干净且具备检验合格证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f)供应商需采用环保材料对迁进实验室地面、墙面进行保护,防地面、墙面划伤、分散,特别是重型设备的搬运要对实验室地面进行特殊防护,如用木板等材料进行保护;
(g)对无法正常从实验室迁出或迁进的设备,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后可采用专业、合理措施迁移;
(h)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搬运计划的细化和现场管理,专门安排经验丰富的车辆调度人员进行现场调度,相关负责人现场办公,搬运高峰期增加调度和现场管理人员;
(i)供应商需确保随车配备足够的搬运工人,在采购人指定人员及仪器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仪器装车工作。
3.15仪器安装调试
(a)仪器迁移至迁进实验室后,供应商需根据迁移规划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包装拆除,定位至采购人实验室规划图指定位置,并及时回收包装材料;
(b)所有仪器按照规定完成安装,接通电源;
(c)分析仪器须由具有专业资质工程师对迁移前分解的部件进行组装,并调试至待机状态。
(d)分析仪器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国家认可的计量认证机构对仪器进行检定或校准。
3.16迁移后状态确认
仪器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会同采购人指定人员对仪器状态进行确认,按照搬迁等级标准,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验收。
三、服务期及项目验收相关要求
1.迁移完成时间:本项目总工期控制在30天内。具体搬迁启动时间,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2.验收标准
2.1供应商需完成采购人规定的仪器整体搬迁服务,确保没有遗漏。
2.2仅要求拆装、搬运的物件,供应商需妥善处理,避免搬迁过程中造成损坏。
2.3要求调试的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完成调试。
2.4仪器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会同采购人对所有仪器进行安装验收,按照搬迁等级逐一验收,全部仪器验收完成后签订整体验收合格报告。
《搬迁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