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报价文件时间:
1.采购文件的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24日17:00时截止。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文件供应商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自然保护区监管核查服务。内容包括:
1)保护区监管工作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类型遥感解译和相关专题产品生产。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省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每年开展一次。
2)常态化自然保护区现场监察体系建设
在遥感核查的基础上,理清各核查点位的人类活动类型、所属功能区、整改情况等特征,并利用所开发的移动端应用工具详细理清各核查点的具体位置,制定详细的核查计划,包括每天核查点数、最优核查路线等,在优化核查路线时,可请熟悉当地情况的工作人员一同参与,有计划的开展核查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个保护区开展定时监察、临时抽查多种形式的现场核查工作。进一步编制台账,明确整治清单。
同时在各个位点收集能反映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生态问题的野外相片和其他资料,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和区域生态环境研究提供素材。
提交验收资料:资料必须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本光盘
1:自然保护区核查与数据录入的工作报告;
2:常态化自然保护区现场监察体系建设报告;
四、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
采购服务名称:(自然保护区监管核查服务)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2.总报价中必须包含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提交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需在报价前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调研以了解用户的具体需求。
(二)、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该项目所有任务的建设、调试、验收、税费、培训及维护期内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所有费用;
六、采购文件的递交要求:
1.所有报价文件应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到提交文件接收地点。
2.送达或邮寄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4楼项目组收 电话:020-87533121 彭先生
3.采购过程中将拒绝以下情况的采购文件:
1)迟于采购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报价文件未密封的。
4.本次采购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提交文件。
5.本次采购只公告最终成交结果,具体时间采购单位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