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5年12月29日至30日对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请你单位派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及日程安排
日程安排:12月29日17点前报到,随后召开会议,听取相关情况汇报;30日上午9点进行现场检查,随后召开会议,讨论形成检查意见,下午返回广州。
会议地点:连平县人民政府宾馆二楼会议室(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南路11号,联系人及电话:汤先生 (0762)4332330, 1802312****)。
二、参检单位及名额
单 位 | 名 额 | 备 注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3人 | 另邀请专家1人 |
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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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 1人 | 请河源市环境保护局代通知 |
连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人 | 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代通知 |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 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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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 自定 | 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代通知 |
建设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期监测单位 | 各1人 |
三、其他事项
(一)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在2015年12月29日12点前将验收相关资料送至各参检单位。
(二)请河源市环境保护局、连平县环境保护局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做好提问准备,并提供项目施工期间、投产以来的日常监管情况。
(三)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做好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准备,并通知项目环评单位、验收调查单位、项目设计及施工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的汇报准备。
(四)请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协助做好验收检查及会议准备工作,预备投影仪、打印机等设备。
(五)参检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参检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会务。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陈丹丹 020-85266599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郑荣导 18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