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1717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亿骅(佛冈)珠宝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意见的函
亿骅(佛冈)珠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的申请和《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亿骅(佛冈)珠宝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申请信用修复的初审意见》(清环函〔2018〕501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通知》(粤环函〔2015〕92号)有关规定和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经我厅现场核查与会议研究,认为你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完善了环保手续,符合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同意你公司退出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清远市环境保护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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