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函〔2019〕149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的函
省司法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粤府法治办〔2017〕13号)、《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公开样式的通知》(粤府法治办〔2018〕7号)要求,现将我厅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及行政执法情况说明报上。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舒莹 875318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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