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函〔2019〕489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广东企业信息报告核查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各有关机构: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广东企业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9〕367号)要求,确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4家机构为2018年度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技术评议机构,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等25家机构为2018年度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机构,并对我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相关行业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工作进行了分工。
现将核查工作任务分工下达给你们(附件)。请各有关机构自查是否与被核查企业存在利益关系,如存在请于3月26日前报我厅进行相应调整,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将直接列入核查考评不合格名单;同时,请抓紧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核查工作任务。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各企业按照粤环函〔2019〕367号文的要求,配合做好核查及相关工作。
附件: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广东企业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告核查任务分工表(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5日
联系方式: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工作小组,电话:020 - 83625802,83627376;传真:020 - 83625390,电子邮箱:gdets@gd.gov.cn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