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9〕400号)要求,现报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1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发布信息各类9350条,包括概括类信息21条,政务动态信息152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2491条,解读信息78条等,并通过网站积极与公众互动,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3次,办理留言1758条,举行在线访谈8期;依托“南粤绿声”微博、“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环境杂志+、“广东生态环境”今日头条号等基于互联网的全媒体建设发布信息3350条。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厅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1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通过多层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做到“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责任部门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网民以及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任需进一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政务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国务院自上而下部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电子政务方面的改革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进一步具体化,亟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用最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要求指导解决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互动性不足。目前多由政府单方面决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尤其是在公开内容方面与公众的互动性不足,导致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准确,公开深度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精准发力,进一步做好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一是重新梳理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执行机构,完善重大政策解读制度及实施细则,完善社会关切回应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快数据开放。按照省政府数字政府改革以及数据开放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信息化整合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新条例宣贯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东生态环境公众网gdee.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电话:020-8753406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