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移动源相关数据联网规范的通知
粤环函〔2020〕70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移动源相关监管系统建设及省市联网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联网规范(修订)》《广东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管理系统联网规范(试行)》《广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系统联网规范(试行)》《广东省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数据联网规范(试行)》4个数据联网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广东省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接口规范》(粤环函〔2013〕1188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广东省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联网规范(修订).pdf ( 2023年1月18日 废止)
附件2:广东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管理系统联网规范(试行).pdf
附件3:广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系统联网规范(试行).pdf
附件4:广东省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数据联网规范(试行).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