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河源市龙川县鹤市镇鹤市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申请龙川县鹤市镇鹤市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备案的请示》(河环〔2020〕1号)收悉。经审核,龙川县鹤市镇鹤市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编号2017003-V02)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龙川县鹤市镇鹤市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5日
附件:龙川县鹤市镇鹤市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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