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核查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的通知
粤环函〔2021〕120号
各有关机构: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广东省碳排放信息核查工作管理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核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核查工作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19年度核查工作考评结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4日
附件
2019年度核查工作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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