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韶关市仁化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仁化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省级PHCER核证备案的请示 》(韶环〔2021〕24号 )收悉。经审核,韶关市仁化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0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仁化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仁化县4个省定贫困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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