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对阳江市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粤环函〔2021〕146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我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阳江市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粤环函〔2018〕781号),决定对你市高新区内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炉渣临时堆场案、阳春市含铜污泥非法倾倒案、阳春市汇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法贮存危险废物案、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至阳江市案进行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通知下达后,你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市、区两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报送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2020年7月31日,你市向我厅报送《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解除对“阳江市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案件挂牌督办的函》(阳府函〔2020〕274号)。2020年7月29日至31日,我厅组织对你市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炉渣临时堆场案、阳春市含铜污泥非法倾倒案、阳春市汇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法贮存危险废物案、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至阳江市案中涉案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已全部妥善处置,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涉案人员得到相应查处。你市举一反三,加强环境监管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对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开展全面清查整治,严防类似生态环境问题发生。你市已基本完成挂牌督办任务。
经研究,我厅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对你市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案件挂牌督办。同时,请你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完成有关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点及堆放场地的土壤修复工作,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