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粤环办〔2021〕17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慧心,020-8757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