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延迟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
因近期广州等城市新冠疫情形势比较严峻,抽查复查工作受阻,影响了2020年度广东省碳交易控排企业配额清缴履约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103号)要求控排企业配额清缴履约时间由6月20日延迟至7月20日。使用 CCER 或 PHCER 清缴履约的控排企业,提交书面申请的时间顺延至7月10日前。
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企业,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3日
联系电话:(020)83625802 83627376
传真:020-83625390 电子邮箱:gdets@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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