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生态遥感监测应用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按照《2022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和《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水、海洋、固废等遥感监测服务,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饮用水源地监管、固体废物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本项目包括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栖息地现状及五年变化遥感监测、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生态状况遥感监测、海岸带人类开发利用活动遥感监测、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2022年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疑似违法违规问题遥感监测、湖库水华暴发风险遥感监测及无人机实时巡查服务、重要水体水源涵养区植被状况遥感监测、珠三角“无废试验区”的工业固废堆场、建筑垃圾、尾矿库,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海洋漂浮垃圾等问题点位遥感监测及尾矿库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遥感调查及重要点位无人机实地拍摄核查等专项服务工作。
本项目需满足以下各项技术要求:
一、 具备广东省域范围多源遥感影像获取渠道;
二、 具备水环境污染物遥感反演技术能力;
三、 具备特定地物遥感影像识别解译能力;
四、 具备省域范围的大规模遥感数据处理能力;
五、 具备遥感信息可视化开发能力;
六、 具备智能无人机远程巡查监控设备与技术能力;
各项服务需要满足以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主要包括《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 147.7-2013)、《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湿地分类》(GB/T 24708-2009)、《滨海湿地遥感调查技术规程》、《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HJ 1156-2021)、《海域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规程》(国海管字〔2014〕500号)、《海域使用分类遥感判别指南》(国海管字〔2014〕500 号)、《全国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自然资办函〔2019〕1187 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 01-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及《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HJ 1156-2021)等。
依照我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为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现针对本项目面向公开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以便落实和完善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问卷详见附件。本调查活动自2022年3月16日起持续3天。各潜在投票单位下载调查问卷后进行填报,可以将纸质文件邮递到我中心或将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中心。
附件:调查表.docx
联系人:戚耀之 电子邮件:fhb@gdee.gd.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芳园路8号环境监控中心4楼
电话:020-28368551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