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十三次厅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铝灰渣批示要求,研究依法行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厅党组书记周德全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包容可持续发展”内涵,以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广东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探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广东路径。深化广东碳交易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和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形成以碳减排为核心的低碳发展经济模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加快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要求,加强铝灰渣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坚持标本兼治,做好应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要全面排查涉铝灰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补齐短板漏洞,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链条。加强政策法规、风险防范等宣贯,组织开展涉铝灰等危废风险排查整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厅总工程师蒋宏奇,副厅长何焱,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厅核安全总工程师李智广出席会议,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