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实打造“执法+帮扶”护企暖企特色品牌,在“严”的主基调中体现执法力度和帮扶温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污,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护航“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处方式服务,由“要我治污”向“我要治污”转变 紧扣服务“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着力点,由一把手挂帅,执法骨干和技术团队组成帮扶调研组,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特定行业产业“一季一帮扶”行动,发挥环保专业优势,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厚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一方面,帮扶调研组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和“汕头市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倍增培育计划”部署要求,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现状、行业趋势和实际困难,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查找企业生产和设施配套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问题。通过源头排查、过程管控、末端治理进行全流程帮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量身定制“一厂一处方”,涵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等手续问题,在线监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排污许可执行、台账管理规范情况等环境管理问题,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措施落实等风险管控问题,有的放矢提升企业环境治理质效。同时,开展不定期回访,及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协助企业攻坚克难。 另一方面,帮扶调研组强化执法帮扶的成果应用,积极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新生态。牵头属地政府和分局把“服务窗口”移到企业家门口,组织跨部门联动协作,在帮助破解生态环境治理瓶颈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涉属地和其他部门职能的土地资源、资金链、用工难等困难和问题;主动对接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代表,选树培育“百亿企业”中的生态环境标杆,引领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约束、企业自律”的三方管理模式,全链条带动行业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针对投诉举报频次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经指导整改稳定达标排放后,耐心细致与群众沟通对接,做好劝导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污染扰民纠纷,从源头上纾解企业环境治理困扰,让企业安心放心生产。 2023年,帮扶调研组共现场帮扶“三新两特一大”企业249家,其中大健康企业58家,新能源、新材料与纺织企业122家,造纸企业42家,塑料、覆膜等涉VOCs企业27家,指导企业整改环境管理及污染隐患问题447项,处方式服务让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了质的提升,更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环保信誉和绿色红利。例如,经现场帮扶,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应急制度,制定废气处理系统作业指导书,既实现依规作业,确保VOCs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又消除了企业设施运行管理“无意违法”隐患;指导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产生高浓度含镍废液处理环节进行优化调整,技术改造完成后年可回收有价金属约9吨,减少含镍含钴污泥180吨,节约成本近210万元。 预警式帮扶,由“被动领罚”向“主动守法”转变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建立排污许可总量预警机制,将排污许可证中有核定排放许可总量且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重点排污单位作为执法帮扶对象,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主要核算依据,每季度对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每季度结束20个工作日内,预警发布上季度存在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风险的企业名单。第三季度之后,预警发布存在超年度许可总量排放污染物风险的企业名单。 发布预警后,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组织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组成执法帮扶专班进驻预警企业开展现场帮扶。从减少排放量和降低排放浓度两大要素入手,综合分析研判企业超周期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原因,指导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措施、优化生产流程、提升治污技术、规范排污行为,在生产经营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帮扶企业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避免出现至年末因超总量排污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被动局面。 总量预警机制实施以来,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累计对23家企业实施预警和帮扶,受帮扶企业实现污染物浓度、总量排放“双达标”,逐步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统一,执法帮扶效果显著。 纠偏式执法,由“严格执罚”向“容错纠错”转变 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制定出台《汕头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除15种不适用情形外,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违法当事人在积极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承诺守法的,可按应处罚款降低30%—50%处罚,引导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2023年4月1日该指引施行以来,共有52家企业通过在《汕头日报》等媒体上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依法得以从轻处罚,减轻罚款共计441.97万元。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机制的建立,不仅有效缓解了行政处罚给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纾困发展,也充分彰显了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执法理念,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规定,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在法治原则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执法。对于列入《目录》的涉及建设项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等20项环境违法行为,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对满足不予行政处罚情节法定情形的,依法不予处罚。2023年,共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0宗,免除处罚金额超过86万元,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教管结合原则,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将坚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以“执法+帮扶”护企暖企特色品牌为支点,在产业集聚、发展空间、营商环境上实现新突破,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跃升,以汕头生态环境执法的绿色担当为“百千万工程”赋能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