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当下重点议题。
珠海的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市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卢晓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的精气神,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生态典范城市建设,在珠海经济特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资料图 吴长赋 摄
构建共享共用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
2021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印发实施了《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建立了“1+100”两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着力推动构建共享共用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实现差异化精准管控。将“三线一单”融入规划决策和实施全过程,加大生态环境管控与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升级等领域衔接,探索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统筹考虑自然地理格局、资源承载能力、国土开发适应性等基础条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资源配置,真正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不断扩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场景及应用效果,发挥其在优化区域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衔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在工业园区在项目引入、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查、审批过程中,大幅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分区要求,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多个维度,优化、补充和完善“三线一单”成果。充分衔接大气、地表水、海洋、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以及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碳排放等资源能源目标,丰富“一张图”内容。
激活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市场价值
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是运用经济学原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政策手段,我市在前期试点工作中已初步实现“减排带来收益”理想效果。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市场对要素配置的主体作用,激活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市场价值。探索建立科学的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推动排污权交易金融赋能,加快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产品碳足迹标签认证,助力企业掌握产品全流程碳排放水平,实施精准降碳,降低企业经营压力,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应对国际绿色贸易碳壁垒。积极探索推动粤港两地碳标签互认应用示范,助推粤港两地企业实现低碳转型升级,协助粤港产品在新一轮的国际低碳竞争中获得先机。
资料图 吴长赋 摄
拓宽“美丽中国”珠海实践项目多元化投入机制
我市将继续巩固“美丽中国”珠海实践的先发优势。推进“美丽中国”珠海实践项目与探索EOD项目试点有机融合。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双碳”“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美丽中国”珠海实践等重点领域,梳理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情况,指导项目责任主体有针对性开展谋划EOD项目。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关联产业项目有效融合。并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为珠海实践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EOD项目监管督导。严格执行财税、金融、土地、生态环境、国资监管等政策规定,确保项目真实合规可行。
增强联防联控的攻坚合力
卢晓波表示,当前我市面临前山河断面超标、近岸海域优良比例波动较大、臭氧浓度偏高的严峻挑战,要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既定目标必须坚持不断增强联防联控的攻坚合力。
一是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坚持动态完善“一断面一方案”成果,持续扎实推进前山河流域跨界综合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全市碧水攻坚各项工作精准、科学、有效。
二是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参与珠三角核心区联防联控,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完成重点VOCs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落实污染天气“防重抢轻”要求。
三是推进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深化多部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