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质效,12月5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能力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骨干及法制审查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聚焦工作需求、突出精准施教,课程设置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邀请江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科长成婷作专题授课。她以《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分析及合规实务》为题,结合其扎实法律理论与丰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经验,通过剖析多起生态环境领域的典型执法案例,深入解读办案流程中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重难点问题,针对性讲解合规执法要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技巧。授课过程中,她还结合江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对如何平衡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给出具体建议,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了一套可操作、可借鉴的实践指引,赢得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在后续培训中,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2024年11月以来全市行政处罚及配套办法案卷评查结果,系统梳理了案卷制作、证据收集、文书规范、归档管理等方面的共性问题,逐一点明问题根源,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整改提升方向。
会议还通报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启动磋商、损害评估等环节的办理进展,客观分析当前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并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最新要求,详细解读《广东省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重点围绕线索筛查标准、索赔程序启动条件、损害调查流程、赔偿磋商技巧等关键环节释疑解惑,着力推动实现案件办理“应筛尽筛、应启尽启、应赔尽赔”的工作目标。

此次培训紧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需求,既有理论知识的系统讲解,又有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充能蓄力,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