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广东高质量发展。厅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高举思想旗帜,全面扎实高标准推进主题教育。我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年度政治建设的大事,建立健全主题教育领导和工作机制,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和专题辅导,普遍完成“8+1+1”书籍通读,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报告,充分彰显主题教育引领保障作用。
(二)抓住关键少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研讨,主题教育读书班上以“习近平论依法治国”为专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三)发挥“领头羊”作用,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谋划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并纳入厅统一工作安排,切实做到与生态环保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四)加强队伍锤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入心入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全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专题讲座、培训轮训、线上学习、旁听庭审等形式,持续提升全系统法治素质。
(五)强化统筹谋划,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聚焦“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厅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全省加快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和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聚焦中心强引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聚焦硬指标硬任务,依法、精准、科学抓治污。一是提标提质打好蓝天保卫战。全省PM2.5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8%,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十百千企”大气污染治理帮扶。二是深入实施碧水攻坚行动。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劣V类比例分别为91.9%、0。印发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大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强化重点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强在产企业源头预防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推进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建设粤港澳“无废”湾区。
(二)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污水治理标准指南,强化抽查监督。二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帮扶。三是着力拓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应用,强化示范引导和技术帮扶。
(三)厚植绿色低碳发展底色,多措并举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服务年”活动。制定实施“1+3+N”环保配套支持政策,厅领导挂点分片服务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推进绿色转型升级。二是落实优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十项措施,建立重大项目环评管理“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深入推动成果实施应用。大力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海水养殖项目建设,推行连片聚集项目“打捆”环评模式。三是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印发实施广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深化碳排放权交易,顺利完成第十个履约期。推动陶瓷等行业纳入碳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和金额均居全国首位。
(四)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二是深化执法正面清单,出台减责免责清单及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处罚制度,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三是推进非现场监管方式,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四大行业正式施行标记规则。四是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抽查21个地市案卷并通报评查情况。对深圳等7个市开展执法稽查,组织各地开展交叉稽查。五是深化“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公检机关打击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六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成全省环境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推进全省21个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使用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应用,并强化与生态环境部数据对接。组织厅机关公职人员申领执法证。
(五)坚持底线思维,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稳定。一是紧盯“一废一品一库一重”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与省公安厅、消防救援总队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省核应急委应对处置机制,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圆满完成阳江核电站场内外联合演习。三是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治理行动,推动重点环境问题“案结事了”。四是提升应议应诉质效。已办结复议应诉案件均获支持,落实复议改革要求,引导当事人找准权利救济途径。
三、持之以恒固根本,坚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持续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一是着力提升立法质效,推动出台《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推动《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纳入立法计划,认真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支持横琴、南沙粤澳深度合作区地方立法,配合做好三大平台绿色发展有关工作。二是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构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研究,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修订。支持深圳市探索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
(二)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切实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行政管理公众参与。组织做好重大项目环评许可听证有关工作,配合复议机关加强沟通疏导,为推进重大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厅公职律师和聘用法律顾问为立法草案拟订、政策文件审查、政府采购等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等,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质效,提升生态云平台一体化建设水平。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省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更新事项要素280多项。推进电子证照规范签发和安全应用,深入开展办事不方便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条件和标准。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依法履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程序。三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压缩办理期限,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四是印发我厅履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管理办法,促进有关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出新出彩。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重点宣传贯彻新制修订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两期环境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参加四期相关法治培训班,在全省市县生态环境局长培训班开展法治研讨。全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二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在“广东生态环境”公众号和视频号推送普法推文和视频,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制作《〈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解读》等普法动画。荣获2022-2023年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2023年省、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铜奖和省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优秀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殷切嘱托和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期望,与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仍存在一定距离。接下来,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在法治轨道上以更高水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
(一)以更高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十一个坚持”体现到加强我厅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二)以更严程序切实保障行政行为有效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以更高要求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工作。继续推进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等立法,研究构建我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推动制定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持续推动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
(四)以更大力度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完善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制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化“两法衔接”联动,畅通渠道共享信息、加强会商协同打击。坚持执法帮扶,全面推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执法“观察期”、执法承诺等制度实施。
(五)以更实举措持续把好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关。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和邻避问题。持续开展“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深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