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采购一家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现就租车服务采购事项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为我中心公务出行综合保障用车,主要服务范围为广东省全域。根据全年工作需要,不定量、不定期租用车辆。
2、采购租赁服务车辆包括: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和大巴车(带司机)4种类型。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及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公务出行定额标准
1、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250公里的租车综合定额标准:
2、日均出行距离超过250公里的租车分项定额标准:
四、报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方式(折扣率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不含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不能为获得项目竞争降低服务成本或质量,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不得低于0%。
2、日出行时间为10小时/天。单日服务时长超过10小时按车辆类型分别报价。
3、日出行里程超过250公里的,超里程费按车辆类型分别报价。
4、定额标准不含驾驶员误餐费和住宿费。服务期间驾驶员自行解决食宿的单独报价。
5、单一接送飞机(白云国际机场)、高铁(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南站及广州白云站)服务的,按车辆类型分别作综合定额报价。
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于2024年5月21日17:00前将报价函(加盖公章)送达至我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1510室,袁先生,020-85512361)我中心将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供应商,并公布结果。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5月14日